12.“四重”医疗保障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病种救助比例是多少?
答:(1)基本医疗保险
?、俾圆∶耪锊钩ゲ簧杵鸶断?,封顶线按参合地住院封顶线标准执行,补偿比例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执行;
?、谧≡海ê谙?、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经转诊,备案至市、州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降低并逐步取消起付线,封顶线按参合地市、州住院封顶线标准执行;
?、凼?、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5个以上百分点。
(2)大病医疗保险
?、俾圆∶耪锖妥≡悍延靡徊⒛扇氪蟛”O詹钩シ段?,起付线不高于30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
?、诓钩ケ壤谙钟谢∩咸岣?/span>10个以上百分点。
?。?/span>3)医疗救助
?、俾圆∶耪锖妥≡悍延?,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合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农村计生“两户”及失独家庭计生医疗扶助政策的,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予以100%救助;
?、谧≡悍延糜上丶睹裾搅凭戎鹪谧≡鹤罡呔戎薅钅谟枰?/span>50%以上的救助。
?。?/span>4)医疗扶助
?、倩疽奖R┢纺柯纪庖┢贩延梅鲋?。因慢性病治疗使用超出《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由参保地县级政府对使用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药品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专项医疗扶助。扶助比例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70%,县级公立医院不低于65%,市(州)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5%,省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0%执行;进口药品可按以上标准下浮20%执行。慢性病使用目录外药品应先到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备审批,经批准的方可纳入药品扶助范围。目录外药品扶助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0元。
?、谧苑岩揭┓延梅鲋?。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救助,并经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由参保县进行专项医疗扶助,确保其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
13.贫困人员参合(保)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1)对农村低收人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资助;
?。?/span>2)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span>3)对农村五保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予以全额资助;
?。?/span>4)计生“两户”个人缴纳参合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
?。?/span>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的,由所在县财政资金按当地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14.贫困人员参合(保)后,新农合门诊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1)普通门诊报销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span>2)特殊病种(含慢性?。┐蠖蠲耪锓延?,补偿不设起付线;
?。?/span>3)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00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不低于60%;
?。?/span>4)提高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
15.贫困人员参合(保)后,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1)起付线
?、倬锲独丝诘绞〖兑皆鹤≡浩鸶断呶?;
?、谑∧谑?、州级及以下医院经转诊住院起付线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酃笱羰?、六盘水市、安顺市、黔南州、贵安新区市州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零;
?、茏褚迨邢叵缌郊兑皆鹤≡浩鸶断呶?。
?。?/span>2)补偿比例
普通参合人员省内住院,乡级不低于80%,县级不低于70%,市级不低于60%,省级55~65%,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
16.贫困人员参合后,可以享受什么重大疾病补偿政策?
答:(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尿道下裂、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医疗费用定额范围内免费治疗;
?。?/span>2)终末期肾病定额范围内保险90%;
?。?/span>3)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在限额范围内按比例报销。
17.贫困参合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有哪些?
答:(1)普通参合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赔付范围,实行年度累计;
?。?/span>2)个人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各地5000~8000元不等)的部分,实行分档赔付,原则上第一档赔付比例不低于50%,以上各档随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的增加,赔付比例相应提高,使大病保险保障度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比例;
?。?/span>3)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贫困参合人口,在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大病保险起付线不得高于3000元(六盘水市、毕节市、黔南州起付线为零),赔付比例提高不低于10个百分点。